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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迟缴、逃缴罚款新规

283/2026/NĐ-CP 号法令 — 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Katitax · 发布于 2026年9月15日

签署社保合规文件

自2026年9月10日起,政府于2026年7月15日颁布的283/2026/NĐ-CP 号法令(关于劳动、社会保险领域行政违法处罚)正式生效。对于员工人数较多的制造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这份法令值得仔细阅读——因为部分罚款是按员工人数计算,而不仅仅是按欠缴金额。

法令明确区分了四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企业常常把"迟报参保"和"迟缴保费"搞混——这两者的计罚方式完全不同。

一、首次参保迟报

适用于企业逾期但仍在60天内补报的情形(第43条第2款)。罚款按受影响员工人数分档:

受影响员工人数个人罚款企业罚款
不足 10 人500 – 1,000 万盾1,000 – 2,000 万盾
10 – 49 人1,000 – 2,000 万盾2,000 – 4,000 万盾
50 – 99 人2,000 – 3,000 万盾4,000 – 6,000 万盾
100 – 499 人3,000 – 5,000 万盾6,000 万 – 1 亿盾
500 – 999 人5,000 – 6,000 万盾1 亿 – 1.2 亿盾
1,000 人以上6,000 – 7,500 万盾1.2 亿 – 1.5 亿盾

二、逃避参保(超过60天未报或完全未报)

超过60天仍未参保或参保人数不全,即被认定为"逃避参保"(第44条第1款),各档次均重于第一项:

受影响员工人数个人罚款企业罚款
不足 10 人600 – 1,200 万盾1,200 – 2,400 万盾
10 – 49 人1,200 – 2,400 万盾2,400 – 4,800 万盾
50 – 99 人2,400 – 3,600 万盾4,800 – 7,200 万盾
100 – 499 人3,600 – 6,000 万盾7,200 万 – 1.2 亿盾
500 – 999 人6,000 – 7,000 万盾1.2 亿 – 1.4 亿盾
1,000 人以上7,000 – 7,500 万盾1.4 亿 – 1.5 亿盾

三、保费迟缴(已参保,但延迟缴纳)

这是Katitax在为客户做月度审查时最常遇到的情形:参保手续齐全,只是因资金周转延迟缴款。罚款为立案之日欠缴金额的12%至15%,企业最高不超过1.5亿越南盾(雇主为个人或家庭经营户的,最高7,500万盾)。若欠缴金额低于40万越南盾,仅予警告,不处罚款。

四、逃缴或少缴应缴金额

四项中处罚最重的一项(第44条第2款):逃缴金额的18%至20%,企业最高不超过1.5亿越南盾(个人或家庭经营户为7,500万盾)。按低于实发工资的基数申报参保,同样归入此类。

罚款之外:仍须补缴全额,并加收滞纳金

以上四项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与此同时,企业仍须补缴全部应缴而未缴的社保金额,并按欠缴或逃缴金额每日加收0.03%的滞纳金。这部分滞纳金没有上限,因此若拖延数月未缴,实际成本可能远高于一次性罚款。

企业最常读错的一点:法令条文中列明的金额,是对个人的罚款标准。根据第7条第1款,对组织(企业)的罚款为个人标准的两倍。因此企业实际罚款上限为1.5亿越南盾,而非媒体常引用的7,500万盾。家庭经营户按个人标准处罚(第7条第3款)。

对于拥有50人、100人甚至数百名员工的企业而言,"按时缴纳"与"迟缴一个月"之间的差距已不再是小事——既要按比例支付罚款,又要按日加收滞纳金,若是参保登记疏漏,还要按人头计罚。这正是Katitax每月为客户审查、以便在每次决算和税务稽查前排查的风险类型。

不确定贵公司是否存在迟缴保费或员工漏报参保?给Katitax留言,我们将根据您现有的社保档案进行具体排查。

来源:283/2026/NĐ-CP 号法令(越南政府,2026年7月15日颁布,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第7条、第43条、第44条。各档罚款金额经 Crowe Vietnam、LuatVietnam 及 Dân Trí 报道相互核对;企业按个人标准两倍处罚,依据法令本身第7条第1款。

别让一次参保疏漏变成按人头计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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