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itax 从新成立公司和暂时业务较少的客户那里听到最多的问题
Katitax · 发布于 2026年9月17日
这是Katitax从两类客户那里听到最多的问题:还没签下任何合同的新成立公司,以及某个月/季度没有发生购销业务的在营公司。简短的答案是:只有当公司已就整个申报周期向登记机关正式办理了暂停经营登记,才能免于提交该周期的纳税资料。除此之外——哪怕一张发票都没有——公司仍须按时提交全部申报表和报表。
根据 126/2020/NĐ-CP 号法令(关于《税收管理法》部分条款的细则规定)第4条第2款,纳税人如整月、整季度、整个日历年或财务年度暂停经营,则该周期无需提交纳税资料。但如果暂停不是整个周期——例如从月中才登记暂停,或者根本没有办理暂停登记——则仍须按月/季度提交申报表,并提交年度决算资料。
换句话说:没有收入和已登记暂停经营是两回事。很多公司只是简单地"闲置不动",却从未向计划投资厅提交暂停经营通知——从法律上讲,这样的公司仍被视为在营,因此仍须像正常经营一样按时申报。
| 资料类型 | 是否须提交 | 说明 |
|---|---|---|
| 增值税申报表(月/季度) | 须提交 | 填报"未发生业务"或数据为零,仍须按时提交 |
| 个人所得税代扣申报表(月/季度) | 仅在有代扣发生时 | 若当期未发放工资,或发放工资但未触发代扣,当期或可不必申报——需按具体情况判断 |
| 年度财务报表 | 须提交 | 只要公司仍在经营,即使全年无收入、无费用也须编制 |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决算资料 | 须提交 | 只要公司当年有部分时间在经营,即使结果是应纳税额为零,仍须提交 |
若公司已提交暂停经营通知,且暂停期恰好完整覆盖某个申报周期(整月/整季度/整年),则该公司仅就该登记周期免于上述义务。
单就年度财务报表而言,根据 41/2018/NĐ-CP 号法令第12条(经 102/2021/NĐ-CP 号法令修改、补充)现行处罚规定如下——适用于组织(企业):
| 违法行为 | 罚款金额(企业) |
|---|---|
| 逾期提交,未满3个月 | 500万 – 1,000万越南盾 |
| 逾期提交,满3个月以上 | 1,000万 – 2,000万越南盾 |
| 完全未提交年度财务报表 | 4,000万 – 5,000万越南盾 |
此外,月/季度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个税代扣等)逾期提交,还会依据税务行政违法处罚相关规定单独处罚——具体金额取决于每份申报表逾期的天数,Katitax会根据客户实际申报记录给出准确数字。
如果提前知道未来一段时间不会发生业务往来,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向公司登记所在地的计划投资厅提交暂停经营通知,并使暂停期完整覆盖需要暂停的整月/整季度/整年。正确办理这一手续,可使公司在登记的相应周期内免除纳税申报义务——而不是既没有收入,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累积申报义务。
来源:126/2020/NĐ-CP 号法令(关于《税收管理法》部分条款的细则规定)第4条第2款;41/2018/NĐ-CP 号法令(关于会计与独立审计领域行政违法处罚,经102/2021/NĐ-CP 号法令修改、补充)第12条。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每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可能不同,请联系Katitax根据实际资料获取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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